潮汕地少人多,潮汕农民视土地如性命,甚至比生命还重要,因为土地是可以传子及孙,福荫后代。因此,在土地买卖、租佃上都有许多有别于其它地方的习俗。为了在有限的土地上收更多的粮食,潮汕农民精耕细作,间种套种,“种田如绣花”是外地人对潮农民的评价和夸奖。在长期的农耕实践中,潮汕农民积累和总结出许多宝贵的耕种经验,并一代又一代承传下来,久之,这些宝贵的“种田经”演成潮汕农耕习俗。
1、“业属归亲”原则
潮汕人认为,土地或房产是祖上传下来的家业,一般情况下不得断卖或典当,如遇天灾人祸,不得已非断卖或典当不可,也要面告族长或本房五服内辈份高之长辈,族长或长辈如不同意其变更断卖田产,又能代其想出变通办法,则田产拥有人不能自行处置。如族长或长辈同意其断卖,在一般情况下,会将在潮汕地区长期流行的“业属归亲”原则向田产所有人当面重新口述一遍,以示郑重。所谓“业属归亲原则就是土地田园、房屋池塘甚至厕池等生产资料和不动产卖时不能随便卖给外人外姓,要由亲及疏的予以告知有关宗族亲朋,询其意见,同样价钱,宗族亲朋有优先权。如至亲不就,方可卖与外人外姓。成交后还要在契约中写明“先问亲朋不就,方托中卖(当)外姓某某等字样”,以防日后节外生枝,族中有人借机滋事。这样做,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久之,便形成潮汕农村买卖田产的书写契约的一般格式,也是应该遵守的习惯性例俗。
2、粪质制
在潮汕农村,有能力买地的农民极少,潮汕农民主要是向田主租土地来耕种。租佃的形式有契约制、口约制、粪质制三种。契约制是一种最为普通的租佃形式,与其它行业的契约合同无甚区别。口约制不须订立文字合同,佃户只须凭中介人介绍,向田主要求佃耕,谈明条款,不立契据,一切以互信为基础。口约制土地租佃,既反映出潮汕农民的朴素民风,也反映出农民文化低下,居住相对闭塞,人员基本固定生活在一个圈定地域,有可以互信基础。契约制和口约制的租佃方式在其他地区也普遍实行,而粪质制却是一种很有潮汕特色的租佃形式。粪质制名称虽土俗,却很形象。潮汕有农谚:种田无师父,只欲肥水硬。这句谚语可能和此租佃方式有关。潮汕地区人多地少,为了多打粮食,除了在有限的土地上精耕细作种田如绣花。一些有能力的富户则想方设法垦荒造田,然后租给无地农民耕种。新开垦的土地有的本身肥沃,有的十分贫瘠,肥沃土地按常规出租,贫瘠土地则须以较优惠方式方能吸引农民前来租佃耕种,于是就产生了“粪质制”的租佃形式。所谓“粪质制”,它的特点是佃户有永租权。业主之权叫质权,佃户之权称粪权。粪权即土地使用权,可传子及孙,也可转让,业主不得干涉。不管粪权经过多少次转让,业主原来和佃户的租佃关系不会因此而改变,业主仍然只和原来的佃户发生直接关系,佃户须继续按规定向业主缴纳租金或谷物。以粪质制租佃的田园除大多地力贫瘠外,且大多属公产(公尝),其特点是地租低微,须佃户落力经营,逐步将贫瘠田变为良田,方能获得较大收益。因此,承租粪质的佃户大多是有种田经验的农户,且家中有较多强壮劳力,如按现在的说法,就是种田专业户,在潮汕地区的农村,以前有不少租粪质制田的农户,因为经营得法,有经验又敢于投入,慢慢由贫苦农民而上升为富农。由于粪质制这种宽松的租佃方式对业主和佃户双方都有利可图,很有潮汕特色,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因此,这种租佃方式曾在潮汕农村,特别是滨海地区和偏僻山区很流行。
3、租公尝
以前,潮汕农村各姓氏宗族均置有数量不等的公尝田(也有的称“公蒸”),名义上属于宗族祠产,用于祭祖及支持文教卫生等公益事业。公尝田除贫瘠田园实行粪质制租佃外,其他田园照例每隔几年投标一次,由本族成员以价高者租耕也有长期固定由某家租耕的。公尝田在投标时虽对租金或实物有个大致的议定,但不是一成不变的。在通常情况下,到了秋分后,水稻收成已基本可以预见时,还要由族老出面召集有关人员,按照当年农事丰歉情况,再具体确定租金。或原按原租价,或重新评估,佃户可以参加,也有发言权,但基本还是由宗族会议说了算,且一经确定,便不得再有异议。有的村落,还同时对地主本人出租的土地在宗族会议上一起评议。因有些事关系到族老和地主的切身利益(不管族老有没有土地出租,由他掌管公尝其利已大有可图),所以族老和地主常串通一气,控制议租会,而承租公尝的农民也尽可能的利用机会为自己多争取利益。但农民到底是处在“暗畔”,族老和地主串通,暗箱操作,吃亏的还是农民。
4、种咸田
沙田俗称“咸田”,由浅滩围垦而成。每片称一围,一般都在几百亩以上。围内的田丘也不像一般的水田分成一小块小块的,而是一大片一大片。而且一年只种一造水稻,上半年不插秧,用以放养鱼虾,称为“放白水”。由于沙田面积的不确定性,所以它的租佃关系也较为宽松。佃农与佃农间的田界只用树枝点插就成,租金较低有的甚至不收租金、谷物。这种情况在清末民初最为普遍。当时,澄海、潮阳、惠来、饶平等沿海县的大地主和强房族长,纷纷利用财力势力围海造田。田造出来之后,为招徕各地无地贫苦农民前往耕种,先于围垦地就近建简陋茅舍,无偿提供给他们,让他们自由种做,自由居住,但有一个条件,就是要一律改田主所属房派姓氏,以壮大本族*治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种沙田的农民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强房族长和大地主的佃户,又是某强房盛族的派下子孙。
5、共牛、共农具
建国前田少劳动力弱而又财力不足的农户,往往三五家合资买一头牛、轮流饲养,农忙时在主要农事方面进行合作[这种组合的前提是需各方感情基础较好,但仍以工作轻重评工,以工换工。在一般情况下,男工高于女工,约为1:1.2~1.5,犁耙田一天等于两个工日。工日少的农户,在半年或到了年底,按当时的工值,折算出钱或谷,补回工日多的农户。在小农经济时代,不仅农业生产者之间,有共牛换工习俗,还推而广之到大件农具。由于小家小户都无力添置诸如犁、耙、水车、风柜、磨、砻等,所以需共同购置,共同使用,甚至发展到合办工业,如共置土糖寮榨蔗制糖、砖窑、瓦窑等。村与村或房派与房派之间的集体协作更多的是修水利和护林护果等这些事关村民共同利益的农事活动上。民间所修水利多属小型山塘、陂闸、水渠。一般按受益田亩摊派劳力、经费。大型水利多为*府倡修。各村小型水利修成后,多有规章制约,少数服从多数,何时启闸放水,要看大片园田需要,由公推管水员议定。护林护果公约内容一般只允许拾树叶与丢落地上小乾枝,不允采伐青枝,违俗例要重罚。果子般是物各有主,不准采摘,但路边果子,路人口渴拾而沾喉,也不怪不罚,只是不许带走,即如民间所说的“有食无帕”,带走即属偷,也要按规例重罚。
6、换工、帮工
互助换工有以人力换牛工的,一般都在农忙季节。帮工及时抢收抢插为亲帮亲邻帮邻的好习俗,也有些帮助孤寡老人的,伙食自己负责,不需报酬。帮工则是邻里之间的劳力互相调剂,双方并不索取报酬。这形式大多在劳力较缺乏的农户之间进行。具体的做法是到了农忙季节,互帮对象根据农作物的成熟情况,决定谁先收割,谁应慢割。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便算生效,圆满的完成了春播、秋收、冬种。这种农民之间的互相帮助,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解放后,*府加以提倡,发展成为互助组,后来又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农业合作社和高级社。改革开放后,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在潮汕地区一些土地仍较多的农村,这种农户之间的帮工形式又重新被采用。
雇工以一年为期或一年以上的称“长工”、“春哥”,由东家包食包住,里里外外的活都要干。以农忙季节为期的称短工”,有的地方也称“短春”,一般由东家包食,但不一定在东家住,多于犁、耙田等重活。遇必要时,才雇用“散工”。旧时逢农忙季节,有些无田或田少农事先完成者,一清早便自带禾镰、铁等工具,来到一个约定俗成的地点,等候应雇。这一地点称作“工市”,对调剂农忙期劳动力起一定作用。50年代中期互且合作服后,已无雇工现象,散工市场也绝迹。直至80年代改革开放农村实行包产到户,有些专业户经营范围扩大,便雇用长、短工,在农忙期间。各地又有散工市场出现,充当散工的以外来工为多。
7、鞭春
鞭春又称打春、闹春,这是一项古老的祭祀活动,明清两代,统治者尤为重视。每年立春那天,皇帝要亲到先农坛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并亲自扶犁耕种,届时,全国各地的地方长官,也要举行祭典,在潮汕地区,各县均由知县率领僚属至县城东门外,举行祀芒神、迎春耕的祭祀仪式。事先叫人用稻秆、树枝等塑造一座芒神、一头土牛,于前一天将之迎到东门外,立春破晓时分队往祭芒神。祭毕,由知县带头,每人鞭打土牛三下,以示导民勤耕;至民国时期,不少县城仍由县长主持这仪式。此俗延续至民国29年(年),但形式略有改变,有的以真牛代替土牛,由县长亲自把一块绸缎挂牛角上,扶犁扬鞭慢走一周,并撤下一把谷种,称作“示耕”。
由于这项活动旨在提倡农民重视农耕,故历代盛行不衰,且时当春暖花开,时序紧随春节之后,农忙尚未开始,潮汕农村很多各样的节庆活动,如唱春牛、舞春、游神赛会、舞社火,演戏等民间娱乐活动,深究起来,都跟这个古老的庆典有直接的关系。
8、拜五谷主和雨仙爷
每年六月十五及十月十五为“五谷主诞”。六月十五及十月十五这两天,正是早、晚稻收镰时候,农民收成到手谷物入答,遇到丰收之年,自然喜不自禁,朴素的潮汕农民,认为喜获丰收乃神的恩赐,应该答谢神恩外,祈求来年再赐好收成。除了答谢神恩,还有庆丰收以娱乐自己之意。天蒙蒙亮,家家备香烛祭品到田头拜祭五谷主,祭品中必有染红的粉团捏成头盘发髻、五谷主到底是何神明朴素的农民并不深究,各地也各有说法,其实五谷主神就是上古时代的神农氏,跟皇帝鞭春时祭祀的是同一位神祇不过,民间祭祀的五谷主神,已经平民化了许多,其庙宇也简单了许多,许多地方甚没有庙宇,农民只是到自己的田头祭拜。六月十五及十月十五这两天,天刚蒙蒙亮,家家户户都要备办香烛祭到田头拜祭五谷主。祭品与仪式与拜的其他俗神的区别就是:须事先捏制用米面出所谓的“五谷主”神像,而且五谷主神像上要沾有豆、麻、椒、麦,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五谷,农民把五谷主像摆于自己田头,然后恭敬祭拜。
潮汕农民,祈求一年风调雨顺要鞭春,祈求五谷丰登要拜五谷主,天旱求雨则要拜风雨使者。风雨使者也称雨仙爷传说是宋代揭阳登岗孙畔村一位能预知风云晴雨的神童,人称孙道者,是潮汕地区很有名的地方神,各种著作都有论述,在这里就不再赘述。
9、封冬
到了在每年农历的十一月冬至节前后,农事告一段落,家家户户忙着藏粮和制作冬节丸,祭拜祖先,欢庆丰冬。俗称“封冬”。“封冬”是把留下来的一部分丸,用“香线杆穿成一枚一枚的丸串,于冬至夜,把丸串按其大小长短分别插于福德庙、宗氏祠、神龛祖像和谷仓、麦仓、豆仓、番薯仓、米瓮边、睡床边、门窗边和灶头边,以及鸡栏、鸭栏、鹅栏、兔栏、羊栏、猪舍和牛棚。有的人家连家中的器物也要求粘上几枚。其意义在于祈求着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合家团圆。农民一向把耕牛视为“农家宝”,饶平的封冬习俗,特别体现了农民对耕牛的爱戴和爱护,报答耕牛长年劳役之功。冬至节那天,除了煮一锅甜丸犒赏耕牛之外,还特意在耕牛的两条角、脊梁和尾巴上一一粘上一字形的冬节丸各三枚,一共十二枚。这十二枚冬节丸寓意着一年四季十二个月,耕牛膘肥肉壮,体健力大,健康成长。此俗由来已久,在清代修的《饶平县志》有详细记载。但封冬习俗不单盛行于饶平农村,潮汕很多地方也流行。到了现在,每年的冬至节,家家户户仍然制作冬节丸,以示欢庆丰冬,展望来年。但封冬”习俗已较少见。
10、打龙潭
此俗只流行于揭西的半山客区。半山客区多居丘陵地带,常逢干旱,以前科学不发达,真正关心百姓疾苦的官府少之又少,一切只有靠自己。打龙潭表面上是对付旱魔的另类方式,其实也有意或无意的发泄了对官府的不满。久之久之,“天旱打龙潭”随成为习俗。龙潭崆在揭西县秤钩潭附近,相传曾受皇帝敕封,故称龙潭。“打龙潭”和一般的求雨不同。它的过程是这样:由乡绅带领一批人斋戒沐浴后来到龙潭边,先焚香祭拜并宣读祭文,然后把烧得通红的犁头丢进那湛蓝色的深潭里。据说这样已祭告了天地,又能惊动龙王,使其能速兴云布丽,普降甘霖。民间还传说了打龙潭很灵,打了龙潭天必下雨,而且去打龙潭的人必遭雨淋,如果不迅速离开那里的话,还有被暴发的山洪冲走的危险。打龙潭究竟始自何时?还无从查考。但早在明清两朝,已有此俗。每逢天久旱,当地县官须亲自出马,率领僚属跪拜求降甘霖。直至民国35年(年),仍演出了一出县官打龙潭求雨的闹剧。时该地属紫金县境,县长彭锐,在任期间恰逢大早,紫金县长彭锐求雨不遂,不知听了谁的建议,按当地例规,率众前往龙潭崆“打龙潭”。民国紫金县长彭锐“遵古法制”,将铁犁头烧红,插入一只小狗的喉部,然后将狗抛入龙潭中去。可惜彭县长此举并未能感动龙王爷,天空仍是赤日炎炎,天板蓝蓝。彭县长未求到甘霖普降,倒招来中央委员叽笑声一片。街上有群众暗出“白帖”(小字报)对之讥讽,贴云紫金县长阿彭伯,求雨求出青天格晤打龙潭还过得,打后湖洋(深田)晒爆拆(千裂)。”此事遂在民国传为笑话。
建国后,共产*的县长领导人民战天斗地,破除迷信,兴修水利,再加上群众受到科普教育,对自然界的理解加深,这种愚昧现象在潮汕各地已告绝迹。
11、耕作时序与农谚
潮汕农民按当地的气候环境、土壤情况、各种农作物生长特性,不误农时安排耕作,积累了丰富经验,通过口头和行动承传,有的还把这些经验总结成生产农谚,指导农家安排农事,从而成为潮汕农村一年24个季节的生产习俗,指导农民安排农事。如农谚云:正月“立春浸种开春锣”、“雨水种下水”说明种子出芽,可播下秧田。对果树嫁接则“春前柑、橘、桃、李、柰,春后杨萄、橄榄、柿”。“正月桃花开,好种瓜”。“二月惊蛰春分,办好田等秧”。三月“清明紧接谷雨天,抢插早稻莫误时”,“平原插清明,山区布谷雨”。说明山区插秧比平原晚些。但“早田布谷雨,晚田布处署”,都是适时的。立夏小满,主要在田间管理,芒种季节主重防虫、“芒种蜴,堵着就食”。到了夏至,早熟稻便可试割了,故有“夏至稻好试”农谚。小暑收早冬,大暑布晚田。这是三夏大忙季节。所谓“六月收早冬,家神也欲请落龛”,说明抢收抢插的繁忙。立秋有些尚未插完晚稻的,继续插秧名为布秋田。处暑则进入除草管理。八月白露、秋分,“白露收好芧”,柚、柿、杨萄等水果已到了大采摘季节。晚禾要风吹,希望猛日重露,禾稻生长才枝骨硬,稻谷结实。“秋分稻含春”,就要晒田防虫。如碰上秋霖雨,便会只长叶不发杆,故又有农谚云:“晚田最怕秋霖雨,一点一声愁”。寒露稻在抽穗灌浆,最怕寒露风,碰到寒露风,谷粒便会不饱满,因而选种插秧要掌握时间。霜降前后,水稻扬花抽穗,要避过寒露风。还要扎草人惊霜降鸟(禾花雀),农谚对“霜降鸟”对农作物的危害作了形象概括:“霜降鸟一食便了了”。到了十月立冬前后,既是收获季节,又是潮汕农村最忙季节秋收、冬种都安排在这个期间。晚稻须及时收割,收割好后还要培土以便过冬,同时稻底薯、冬种小麦都要管好,还要开始种植芥菜。于是农谚就作了提醒:“十月立冬收晚田,收起种落又再忙。”农谚还告诫农家:“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
农谚既然是种田经,自然也有许多的禁忌习俗,这些习俗禁忌,有的有一定的科学道理,有的未名牵强附会。
节日及每月的初一、十五日,忌挑尿粪污秽,谓恐招来大旱。
浸种或插种时忌开口说话,盛谷种的箩筐用完后要倒置田头,忌箩口朝天,认为这样才能将虫口、鼠白堵死,不让它损害秧苗。旧时浸种、插秧忌妇女在场,谓妇女身有期会影响谷种发芽。50年代以后,这种观念已在全省范围内改变,妇女参加浸种、播插已成常事。
忌日蚀、月蚀,认为是天狗把日、月吃掉,征兆灾年。村民要敲锣、打鼓、放枪,以示将“天狗”赶走。忌日晕月晕,以日晕久雨,月晕久旱,会造成灾害。
忌天上大片白云起鱼鳞,会有大旱:忌晚虹,认为“朝虹水洒,晚虹裂瓦”,是旱象。
忌见竹开花,预兆旱灾、虫害之年,会出现大饥荒。忌竹笋不转青,会冷死秧苗,早造失收成大饥荒。忌听蚯蚓叫声,预示旱灾。忌见萤火虫高飞,预示旱兆。农谚云:“萤火高飞,晒死蚂蚁”。
久雨不转晴,影响农作物生长和收获时,农家拿烂鸡笼到露天焚烧,认为这样做可求得雨过天晴。
总之,农谚从侧面反映了勤劳的潮汕农民,一年四季农活一茬接一茬,正如潮曲小调所唱:“生为农夫忙又忙年四季忙不了,春夏过了又秋冬。
”12、插青与守青
“插青”就是在已下播、下种的水田或旱地的四周插上青树枝或青竹枝,有的甚至悬挂以青草或青树叶结成的环谓之“插青示禁”。意思是表示这块田已经播种了,禁止人音践踏及鸡鸭入内觅食。此规例是否起源于潮汕农村已无考,但包括潮汕在内的广东全省农村都曾经很流行,可以肯定,此方式一定流传久远,它体现了古人重农爱护庄稼的朴素思想,有古之遗风。不仅播、插下种苗要“插青示禁”,在庄稼成长的某个关键时刻,如主人觉得需要警示,会在水田施肥后,也要“插青”。一是禁止牲口入内,二是禁止“过水(灌溉时水从这块田流过),以免肥料耗失。此法虽是约定俗成,但因简单易行,又有益于农业生产,如有违犯者,都要赔偿或受群言指责。故很快在潮汕以至全省流行,至今仍在很多地方得到大多数村民的拥护,并将它发展到其他方面。有的地方,流传有“牛吃禾,补施肥”的民约,就是如果放牛不慎,牛吃了别人田里生长期中的禾苗,牛主就要给该处的禾苗施放适量的肥料,以抵偿损失,并向田主道歉。这条规矩也适用于其他牲禽践踏庄稼的事故。还有的地方在一定时间内禁放鸡鸭落田,保护门口田、路边田禾稻的收成。如有违犯,则罚款或将其鸡鸭没收。
插青示禁是用植物禁示外人和牲畜进入田园,“守青则是组织人员巡视大田,保护庄稼。解放前的潮汕农村,各地都有这种自发的护农组织,通常称“守青队”。守青队有以村单位,有的以宗族的形式出现,但其性质都是一样的。在人员组成方面,有的小村庄没有专业守青队,由族长或村长出面,组织村中青壮男丁轮流守更,但更多的村庄都有专业守青队,雇人巡田守更。有些富饶村庄,守青队员还配有枪械。枪械有的由侨居海外侨胞出资购置,有的从公尝中开支,也有的是村中富户资助。
在潮汕农村各地,机构建全的守青队,均建有“更馆、”“更棚”,以供守青队员住宿。好多“更馆”、“更棚”至今尚存。应该承认,守青队在治安不稳定的潮汕农村,起到了一定的保护农业生产的作用。解放前夕,有的守青队被国民*当局利用,建国后,由农会组织民兵巡逻,守青队随之撤消。五六十年代,各地治安良好,庄稼很少被盜现象。发展市场经济后,人口流动频繁,盗收庄稼事故时有发生。各地多以行*村为单位,成立治安队(组),协助公安部门维持治安。有些地方也实行与过去相类似的奖励、赔偿制度。